(2001年10月22日河山资源部令第9号颁布 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一、凭据《中华人民共和河山地治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的划定,造订本目录。
二、切合本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由建设单元提出申请,经有核准权的人民当局核准,方能够划拨方式提供地皮使用权。
三、对国度沉点搀扶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能够以划拨方式提供地皮使用权。对以投机为主张,非国度沉点搀扶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该当以有偿方式提供地皮使用权。
四、以划拨方式获得的地皮使用权,因企业刷新、地皮使用权让渡或者扭转地皮用处等不再切合本目录的,该当尝试有偿使用。
五、本目录执行后,司法、行政律例和国务院的有关政策还有划定的,按有关划定执行。
六、本目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度地皮治理局颁布的《划拨用地项目目录》同时废止。
国度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ㄒ唬┑痴机关和人民集体用地
1.办公用地。
2.安全、保密、通讯等特殊专用设施。
。ǘ)军事用地
1.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
2.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3.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机场、港口、船埠。
4.军用洞库、仓库、输电、输油、输气管线。
5.军用通讯、通讯线路、窥伺、观测台站和丈量、导航标志。
6.国防军品科延注试验设施。
7.其他军事设施。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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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水设施∶蕴含水源地、取水工程、净水厂、输配水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调度中心、节造中心。
2.燃气供给设施∶蕴含人为煤气出产设施、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天然气输配气(设施。
3.供热设施∶蕴含热电厂、热力网设施。
4.公共交通设施∶蕴含城市轻轨、地下铁路线路,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首末站(总站)、调度中心、整流站、车辆保养场。
5.环境卫生设施∶蕴含雨水处置设施、污水处置厂、垃圾(粪便)处置设施、其他环卫设施。
6.路路广场∶ 蕴含市政路路、市政广场。
7.绿地∶蕴含公共绿地(住宅幼区、工程建设项主张配套绿地之表)、防护绿地。
。ㄋ模┓峭痘杂收设施用地
1.邮件处置中心、邮政支局(所)。
2.邮政运输、物流配送中心。
3.邮件转运站。
4.国际邮件互换局、互换站。
5.集装容器(邮袋、报皮)守护调配处置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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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堂讲授、办公、尝试、科研及校内文化体育设施。
2.高档、中等、职业学堂的学生宿舍、食堂、讲授实习及训练基地。
3.托儿所、幼儿园的讲授、办公、园内活动场地。
4.特殊教育学堂(盲校、聋哑学堂、弱智学堂)康复、技术训练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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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学钻延注调查、观测、尝试、试验(站、场、基地)设施。
2.科研机构办公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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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类体育活动项目专业角逐和专业训练。ü荩⑴涮咨枋ǜ叨蚯虺≈恚。
2. 体育信息、科延注兴奋剂检测设施。
3.全民健身活动设施(住宅幼区、企业单元内配套的之表)。(八)非投机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 1.图书馆。 2.博物馆。 3. 文化馆。
4.青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九)非投机性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1. 医院、门诊部(所)、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
2.各级当局所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节造中心)、健全教育所、专科疾病防治所(站)。
3.各级当局所属的妇幼保健所(院、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血站(血液中心、中心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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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利性住宅。
2.综合性社会福利设施。
3.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
4.儿童社会福利设施。
5.残疾人社会福利设施。
6.收留遣送设施。
7.殡葬设施。
国度沉点搀扶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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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油(气、水)井场及作业配套设施。
2.油(气、汽、水)计量站、转接站、增压站、热采站、处置厂(站)、结合站、注水(气、汽、化学助剂)站、配气(水)站、原油(气)库、海上油气陆上终端。
3. 防腐、防砂、钻井泥浆、三次采油造剂厂(站)、资料配造站(厂、车间)、预造厂(车间)。
4.油(气)田机械、设备、仪器、管材加工和维建设施。
5. 油、气(汽)、水集输和长输管路、专用交通运输设施。
6.油(气)田物资仓库(站)、露天货场、废旧料场、制品油(气)库(站)、液化气站。
7.供排水设施、供配电设施、通讯设施。
8.环境;ぜ觳狻⒋局卫怼⒎暇闪希ㄎ铮┳酆洗χ蒙枋。
9.消防、安全、保卫设施。(十二)煤炭设施用地
1.矿井、露天矿、煤炭加工设施,共伴生矿物开采与加工场地。
2.矿井透风、抽放瓦斯、煤层气开采、防火灌浆、井下热害防治设施。
3.采掘场与疏干设施(含节造站)。
4.自备发电厂、热电站、输变电设施。
5.矿区内煤炭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配件、器材供给与维建设施。
6.矿区出产供水、供电、燃气、供气、通讯设施。
7.矿山救护、消防防护设施。
8.中心试验站。
9.专用交通、运输设施。(十三)电力设施用地
1. 发(变)电主厂房设施及配套库房设施。
2. 发(变)电厂(站)的专用交通设施。
3.配套环保、安全防护设施。
4. 火力发电工程配电装置、网控楼、通讯楼、微波塔。
5.火力发电工程循环水管(沟)、冷却塔(池》、阀门井水工设施。
6. 火力发电工程燃料供给、供热设施,化学楼、输煤综合楼。启动锅炉房、空压机房。
7. 火力发电工程乙炔站、造氢(氧》站,化学水处置设施。
8.核能发电工程应急给水贮存室、循环水泵房、安全用水泵房、循环水进排水口及管沟、加氯间、配电装置。
9.核能发电工程燃油储运及油处置设施。 10.核能发电工程造氢站及相应设施。
11.核能发电工程淡水水源设施。净水设施,污本、废水处置装置。
12.新能源发电工程电机,厢变、输电(含专用送出工程)、变电站设施,资源观测设施。
13.输配电线路塔(杆),巡线站、线路工区,线路守护、检建路路。
14.变(配)电装置,直流输电换流站及接地极。
15.输变电、配电工程给排水、水处置等水工设施。
16.输变电工区、高压工区。(十四)水利设施用地
1.水利工程用地;蕴含挡水、泄水构筑物、引水系统、尾水系统、分洪路及其从属构筑物,从属路路、交通设施,供电、供水、供风、供热及造冷设施。
2.水库覆没区。
3.堤防工程。
4.河路治理工程。
5.水闸、泵站、涵洞、桥梁、路路工程及其管护设施。
6.蓄滞洪区、防护林带、滩区安全建设工程。
7. 取水系统;蕴含水闸、堰、进水口、泵站、机电井及其管护设施。
8.输(排)水设施(含明渠、暗渠、隧路、管路、桥、渡槽、倒虹、调蓄水库、水池等)、加压(抽、排)泵站、本厂。
9. 防汛抗旱通讯设施,水文、形象测报设施。
10.水土维持治理站、科研技术推广所(站)、试验地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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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铁路线路、车站及站场设施。
2. 铁路运输出产及维建、养护设施。
3. 铁路防洪、防冻、防雪、防风沙设施(含苗圃及植被;ご⒊霾辣洹⒒繁!⑺I枋。
4. 铁路给排水、供电、供暖、造冷、节能、专用通讯、信号、信息系统设施。
5.铁路轮渡、船埠及相应的防风、防浪堤、护岸、栈桥、渡船整备设施。
6.铁路专用物资仓储库(。。
7.铁路安全守备、消防、战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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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路线路、桥梁、交叉工程、隧路和渡口。
2. 公路通讯、监控、安全设施。
3.高速公路服务区(区内经营性用地之表)。
4. 公路养护路班(工区)。
5.公路线路用地界表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防洪、防雪、防波、防风沙设施及公路环境;ぁ⒓嗖馍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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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埠、栈桥、防波堤、防沙导流堤、引堤、护岸、围堰水工工程。
2. 人为开挖的航路、港池、锚地及停泊区工程。
3.港口出产作业区。
4. 港口机械设备停放场地及维建设施。
5.港口专用铁路、公路、管路设施。
6.港口给排水、供电、供暖、节能、防洪设施。
7.水上安全监督(蕴含沿海和内河)、救助打捞、港航消防设施。
8.通讯导航设施、环境;ど枋。
9.内河航运治理设施、内河航运枢纽工程、通航构筑物及治理维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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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场飞行区。
2. 公共航空运输客、货业务设施∶蕴含航站楼、机场场区内的货运库(站)、特殊货物(危险品)业务仓库。
3.空中交通治理系统。
4. 航材供给、航空器维建、迅航校查及校验设施。
5.机场地面专用设备、特种车辆保险设施。
6.油料运输、中转、储油及加油设施。
7.消防、应急接济、安全查抄、机场公用设施。
8.环境;ど枋迷毯鬯χ谩⒑娇绽χ谩⒒繁<嗖狻⒎涝肷枋。
9.训练机场、通用航空机场、公共航运机场中的通用航空业务配套设施。司法、行政律例划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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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狱。
2.劳教所。
3.戒毒所、看管所、治安扣留所、收留教育所。